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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河南人道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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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无恙 @ 2006-09-21 14:47:42
听完他的讲述,我打开了电脑,在他的“监督”下写好了主题为《河南人的尊严不容随便侮辱》,副题为《郑州两位河南籍公民要告深圳市龙新派出所的上级部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的消息。消息全文如下:
本报讯 本报3月31日报道了深圳龙新派出所悬挂“歧视河南条幅”的事件,引起了全世界河南籍人的极大愤慨。家住郑州市郑七街原轻工厅家属院的任诚宇先生和家住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10号2号楼附13号的李东照先生已经起草好《民事起诉状》,准备今天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龙新派出所的上级部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
任诚宇先生和李东照先生在诉状中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请求认定被告的行为对二原告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他们在诉状中称:他们均系河南籍爱国守法公民。自出生以来,他们一直在河南这块中华文明最为重要的发祥地上成长、学习、工作。基于这种“生于斯、长于斯”的质朴情结和感恩情结,二原告对自己的家乡河南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声誉,并以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河南人、中原人而骄傲。但被告(深圳龙新派出所的上级部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作为一家与他们家乡河南无任何关联的执法机关,其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却在无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于2005年3月下旬(直到3月29日)在其所辖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横幅称“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虽然不排除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观企图,但由于在专项打击的犯罪面前重点突出“河南籍”三个字,因而同时存在明显的对他们家乡的地域歧视和毫无道理的、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行为被包括《郑州晚报》、《南方都市报》、“新浪”、“搜狐”网等在内的多家国内传媒所披露!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对他们家乡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不仅严重违背我国《宪法》第33条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宪法原则,而且直接损害了他们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民的声誉、名誉,粗暴伤害了他们对家乡的感情及对家乡应有的荣誉感!他们在家乡河南看到相关媒体的报道后,因感受侮辱而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情绪极为愤慨!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损害了他们作为河南籍中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名誉和精神健康,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行为已经对他们构成侵权!他们为此依法具状,提出前列诉请。
昨天下午,记者在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已经准备好诉状的任诚宇先生和李东照先生,他们说:“虽然报道的恶性歧视河南人事件发生在深圳,但伤害了全世界河南籍人的感情,这与最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无端歧视河南人事件不无关联。这一事件的发生与当前中央提出的建立和谐文明社会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这种地域歧视行为也是和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的战略方针明显相悖的!如果说事件的发生是个别人的行为、民间人的行为,我们作为河南人尚可以容忍,但作为一个地方的国家执法机关居然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公开从事这种地域歧视行为,已经不是容忍或者单纯的道义层面的谴责可以解决的问题!他们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层面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通过法律来捍卫河南籍人的尊严!无论将来诉讼的结果如何,我们都要告诉那些歧视我们的人,我们河南人是有尊严的,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人无端侮辱河南人的尊严和形象。在维护河南人的权益方面,除了法律和舆论手段外,我们不会采取其他过激行动。我们要通过我们的行动告诉世人,河南人是文明的、理智的!”
据本报记者了解,任诚宇先生和李东照先生都是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们是以河南籍普通公民的身份提起诉讼的。任诚宇先生是一位有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曾在外地执业数年的成功年轻律师,一向对外地人无端歧视河南人的行为极为愤慨;李东照先生也是一位在郑州执业多年、有着丰富执业经验的老律师,对于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外地人无端歧视河南人的行为常常痛心疾首!对于这次诉讼,他们经过了充分地论证,任诚宇先生为此还专门就有关诉讼的技术性问题请教了他在北京读研究生时的导师、某知名民法学家。对这次诉讼他们充满信心。
考虑到《郑州晚报》作过前期的报道,稿件就是写给《郑州晚报》的。稿件写完后,我马上给《郑州晚报》一位副总编打电话,问是否可以发。他在电话中告诉我,已经有律师这样做了,法院不受理,你写的稿件不能发,原因是有关方面通知过,不让再继续报道此事。作为副总编他严格服从上级指示是无可非议的。
我和任诚宇并不甘心,马上开车到《河南日报》一位记者朋友家里,让他和《大河报》朋友联系一下,结果从《大河报》一位编辑那里获得的答案是:不知道能不能发。

我知道,如果我将稿件发给外地媒体,他们肯定会采用,并且采用率会很高,但我没有这样做。为什么?因为过去我为向外地发稿件吃过亏。
相当年,笔者为一公司的副总经理、博士抱打不平,除了在《郑州晚报》发表半个版的长篇通讯,把稿件发给了《南方周末》、《羊城晚报》,两报将稿件见报后,人民网也进行了转载,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使有关领导很生气,我被停止一个月写稿权。
这次我一定要吸取以前的教训,不能感情用事,既然有关单位有人打招呼不让继续报道,肯定有他们的道理,作为新闻记者要遵守纪律,不能和上级主管部门叫板,他们不让本地新闻媒体发表,肯定也不希望外地新闻媒体发表。对我来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于是,我删除了保存在电脑里的稿件,这次是我从电脑的垃圾箱里捡出来的。
第二天,任诚宇和李东照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法院不愿意受理此案。接着,他们又辗转几个法院,可惜这些法院对法律的理解能力有限,一个个拒绝了二位的诉讼请求。
为了维护河南人的尊严,任诚宇和李东照并没有放弃,他们来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立案,在该法院院长郑水泉的坚持下,很顺利立了案。

起诉书全文如下:
原告:任诚宇,男,生于1971年9月24日,汉族,户籍(河南省西峡县城关镇法院巷15号),身份证号(41292319710924151)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七街原轻工厅家属院
联系电话:13733809928
原告:李东照,男,生于1954年5月7日,汉族,户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身份证号(410103540507371)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10号2号楼附13号
联系电话:13938598697
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镇中心城德政路(邮编:518000)
负责人:刘宽志,该局局长
联系电话:0755-8916666(总机)
诉讼请求:
(1)请求认定被告的行为对二原告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事实及理由:
二原告均系河南籍爱国守法公民。自出生以来,二原告一直在河南这块中华文明最为重要的发祥地上成长、学习、工作。基于这种“生于斯、长于斯”的质朴情结和感恩情结,二原告对自己的家乡河南有着深厚的感情!二原告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声誉,并以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河南人、中原人而骄傲。但被告作为一家与二原告家乡河南无任何关联的执法机关,其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却在无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于2005年3月下旬(直到3月29日)在其所辖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横幅称“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
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虽然不排除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观企图,但由于在专项打击的犯罪面前重点突出“河南籍”三个字,因而同时存在明显的对二原告家乡的地域歧视和毫无道理的、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行为被包括《南方都市报》、《大河报》、《郑州晚报》、“新浪”、“搜虎”网等在内的多家国内传媒所披露!
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对二原告家乡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不仅严重违背我国《宪法》第33条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宪法原则,而且直接损害了二原告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民的声誉、名誉,粗暴伤害了二原告对家乡的感情及对家乡应有的荣誉感!二原告在家乡河南看到相关媒体的报道后,因感受侮辱而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情绪极为愤慨!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损害了二原告作为河南籍中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名誉和精神健康,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行为已经对二原告构成侵权!二原告为此依法具状,提出前列诉请。
此致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任诚宇 李东照
                                                时间: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正常新闻报道情况下,我可以在发表他们准备立案的稿件后,跟踪发表他们立案成功的稿件,但因为我的胆小,失去了发表这一引起全国读者关注的新闻,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他们立案成功后,郑州许多新闻媒体都发了消息。《郑州日报》发稿的那天晚上,我正好上班,当听到这个稿件时才知道他们立案成功,编前会上领导同意记者写的稿件见报,我暗自为任成宇高兴,暗自为河南人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尊严而高兴。
那为什么以前不让发,现在可以发表呢?因为事情已造成事实。于是乎,中国首例地域歧视事件再度引起全国读者的广泛关注。

四.原告任诚宇其人
如果你在百度网上输入“任诚宇”3个字,你会找到关于任诚宇的多条信息,其中有任诚宇的情况介绍,上面是这样写的:
任成宇,男,1971年9月出生,河南南阳人。1994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应用法学博士研究生。1995年通过法官资格考试,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1994年起开始在河南法院系统从事法官职业,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担任法官期间,共审结各类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500余件,因政绩卓著,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跨世纪青年优秀法官人选”。
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亲身聆听梁慧星、孙宪忠、郑成思、李顺德等我国一流民商法学家的专业指导及学术教诲,并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学论坛》、《民主与法制》等国家级报刊和大学学报发表学术与专题调研文章100余篇。与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四川期间,曾同时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兼职讲师,成都电视台33频道“说法律师”。
在北京做实习律师期间,受指派担任某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某广告公司、某广告(中国)有限公司,美国某空调(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安徽某公司与江苏某集团公司4.9亿元的连环销售合同纠纷案,为客户挽回2.7亿元经济损失,(客户预期为1.1亿元),获得客户高度赞誉。在四川执业期间,代理该省首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案,标的数额1900万元,获得胜诉:代理中国银行诉某上市公司借贷担保纠纷案,标的数额8700万元,获得胜诉。
专业以房地产法律,金融,知识产权,医疗卫生法律服务和行政诉讼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能够为房地产开发,国家大型基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资金管理,企业改制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同时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方面,有独到之研究。先后担任成都花园(四川省最大的高档住宅小区),五洲花园、熊猫万国商城(四川省最大的综合商城)、置信实业(四川省最大,最为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大行宏业、中国银行锦江支行、成都神钢工程机械(集团)公司(四川省最大的中日合资企业)、成都市烟草局、盐业管理局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团首席法律顾问,有丰富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在四川杰成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担任该所业务培训专员,[ESCORT(护航者)]责任编辑,在四川金开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担任该所业务总监。普通话较好。

毋庸置疑,任诚宇是一个河南人,他凭着自己的努力,1994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一边工作一边学习,2001年获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应用法学博士研究生。1995年通过法官资格考试,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笔者觉得,作为河南人,在任诚宇身上看不到任何值得外地人歧视的地方,反而是很多值得外地人尊敬和学习的地方,从刚刚参加工作开始,他就在一些国内著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这是很不简单的,那些歧视河南人的人未必能做到。
任诚宇比笔者小11岁,我和他相识于1999年,当时他在法院当法官,虽然他的老家西峡县和我的老家内乡县相邻,但我们此前并不认识,我是在采访他审理的一个经济案件时相识的。他给我的印象是:精明强干、思维敏捷、能言善辩、对案件能一语中的、善于社交、好学上进。从上述他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喜欢写作的年轻人,老乡感情和共同的爱好使我们此后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
后来,他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我们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再后来他消失了几年。期间,我收到一个从成都寄来的邮件,寄的是一本印刷精美的《护航者》杂志,其中没有信件,邮件表面也没写他的名字,由于杂志是法律方面的内容,我猜想是他寄来的。后来见面才知道就是他寄的,杂志是他主编的。
2004年3月初的一天下午,我突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在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打算回河南郑州从事律师工作,向我了解郑州的有关情况。几年没有他的消息,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我家里的电话换了新号码),我们在电话中聊了大概有40多分钟,我支持并欢迎他回郑州工作。
他在成都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几家大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年的收入十分可观,为什么要回河南呢?他告诉我,之所以回来,是因为他对家乡风土人情的眷恋和对成都生活的不习惯。
2004年4月份他飞回郑州,我们见面有说不完的话,在交谈中得知,我们没见面的几年中,他的工作、学习和家庭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期间还去英国学习了民商法,并在英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过。4月底,他和在四川师范大学讲课时认识的一位律师结婚(祖籍河南省南阳市)。“五一节”,他的妻子从成都飞抵郑州,我见到了漂亮、聪明、能干的弟妹,任诚宇告诉我她是成都著名的律师,是好几家大公司的法律顾问。
在交往中,任诚宇向我讲述了这样一次经历:他在成都一家饭店吃饭,在他旁边的一个饭桌上坐着几个成都人,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说河南人的坏话(也就是社会上流传那些所谓的段子)。他上前问道:“河南人招惹你们了?为什么在这里骂河南人?要知道河南人也是有自尊心的,请你们不要再说了,以免影响别人吃饭。”但那几个人仍然我行我素、旁若无人、大谈特谈。他气得吃不下饭,再次上前制止,结果对方依靠人多势众动手打起他来。他忍无可忍,独战群雄,打得对方屁滚尿流,可他自己的眼窝也被打得青紫。他在成都,无论谁请他吃饭,只要饭桌上说河南人的坏话,他会立刻离去,他在依靠自己的个人力量维护着河南人的形象和尊严。
不久,他拿到了河南省司法厅换发的《律师证》,因为他是河南省惟一一位从事实际律师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司法厅领导希望他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更希望他能把英国律师的敬业精神发扬光大,给河南律师界带来一股新风。但他认为自己刚刚回来,没有业绩,暂且不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他经过考察筛选,决定到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工作。
没过多久,他的业务就迅速开展起来。
立案后,任成宇很少接受记者采访,他依然如故地出庭为当事人辩护、照常为聘请他的单位做法律顾问。而李东照把很多精力花费在这一案件上,经常接受媒体的采访,耽误了工作,又因为其他原因,他主动辞去工作。
曾有记者问他:“这一案件对你产生了什么影响?”
任成宇很干脆的回答:“没什么影响,和以前一样,我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五.媒体广泛关注立案
“中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立案后的4月16日,国内100多家新闻媒体对立案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比立案前参与报道的新闻媒体大幅增加。新华社河南分社的记者李钧德和郭文政向全国发出了通稿。
中国新闻社2005年4月19日向国内外发出了记者李宁源的稿件,李宁源的稿件全文如下:
一条横幅激起千层浪
深圳市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居民们发现,在市场附近,挂着警方“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
据一位自称在怡丰路做生意已有四年之久的王老板介绍,前段时间,怡丰路上基本上每天都会发生抢夺和敲诈等案件,案件发生后,民警们都会很快赶到事发现场,但犯罪嫌疑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王老板说,原来只知道辖区内经常发案,并不知道作案人员的籍贯属于哪里,自警方20多天前在街上挂横幅后,路面的案发率有所降低,他才知道原来作案人员大多为河南籍。
一位河南籍男子张先生说,社会上作案人员并未集中在河南地域,警方只打出“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横幅,感觉警方对犯罪分子有地域歧视。
针对这一情况,辖区龙新派出所罗副所长说,此行为可能是社区民警所为,派出所并不知情。他解释说,在辖区的作案人员中,除了有河南籍人员,也有一部分是其他地域的人员。他说,警方挂出这种横幅,可能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提醒广大居民,另一方面是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对于为何挂“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罗副所长说,之前有些被敲诈的市民认为敲诈勒索数量小,不想太麻烦,就放弃了报案,这种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让犯罪分子觉得有机可乘。
深圳公安局:地域差异很敏感
从这个案子发生一开始,深圳公安局一直采用低调方式处理,在第一时间,深圳公安局方面就进行道歉,并马上把这个“焦点条幅”拿了下来。
“我们领导对这件事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听到消息后马上就把那个条幅给拿下来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以来,派出所里对这件事情都很敏感,“具体的消息我们也不好对外界透露。”
“事情很敏感,我们对地域差异的敏感度关注不够,”据广东省公安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了解到,实际上,龙新派出所的辖区内确实有一个河南籍的团伙一直在作案,“关键是那个横幅不该把河南籍作为团伙的主要特征,这样一来就极容易伤害河南人的情感。”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中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立案
李东照,河南郑州人,今年50岁,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没什么文化,只是爱钻研法律条文,但充其量也就是个爱好者,平时工作闲余时间就和同样是法律爱好者、同样没有文化、同样是河南人的好朋友任诚宇一起侃法律,后来,任诚宇成了李东照这桩地域歧视案的忠诚支持者。
昨天一大早,李东照就等在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厅门口,得知他的起诉得到了受理,他很镇静地说:“说明支持我的人很多,而我的任务也刚刚开始。”
李东照有个计划,“告深圳市派出所并不是我的目的,河南人有缺点,我们还是应该从改变自身毛病开始。”打完了官司,不管能不能成功,李东照都要开一系列研讨会,“着重讨论河南人的缺点,这才是我告状的主要原因。”
对于这个官司的未来,李东照很坦然,“我们要求深圳派出所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书面道歉,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无论结局如何,现在社会反响已经有了,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笔者之所以将中国新闻社的稿件全文写出来,是因为这篇稿件有几处失实的地方,任诚宇告诉我说:此报道有三个方面不符合事实:
1. 李东照不是没有文化,也不是法律爱好者,他是法律服务工作者;
2. 任诚宇也不是没有文化,他是博士研究生,是地地道道的律师;
3. 不是任诚宇成了李东照的支持者,而是李东照成了任诚宇的支持者……
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和任诚宇、李东照所在的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就在一个楼上办公,
采访起来十分方便,不知道记者是怎么采访的。

据《法制晚报》记者郭媛丹2005年4月20日的报道,《首例地域歧视案5月开审 河南高层已与深圳交涉》,报道说,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一位值班人员在接受郭媛丹电话采访时表示,针对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河南省高层领导已经作出批示,要求省委有关部门与深圳方面针对此事进行磋商,负责与深圳方面交涉的是河南驻深圳办公室。针对两名河南籍原告认为深圳警方的做法有损河南人形象问题,这位值班人员表示,目前,此事正在交涉中,但最终磋商结果还没有出来。龙岗分局指挥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郭媛丹:“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郑州高新区法院的通知,如果接到通知书,我们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应答。”
郑州高新区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郭文政告诉郭媛丹,法院接到李东照、任诚宇的起诉书后,经过研究调查,决定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现在,法院已经以邮寄方式向深圳方面发出了原告诉状,5月下旬左右,此案将开庭审理。
郭媛丹还采访了李东照、任诚宇,他们的对话是: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将深圳警方告上法庭的原因是什么?
李东照(以下简称李):作为一名经常到外地出差的河南人,我多次碰到类似的事,感到很气愤,社会的正义总是需要维护的。
任诚宇(以下简称任):从报上看到消息后,我就动了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念头,先后去几家法院要求立案,但都被拒绝了,由于是首例,法院有所顾虑。作为河南公民,有责任维护河南人形象。
法晚:为什么选择用法律解决?
李:我认为这次深圳龙岗分局悬挂横幅事件与以前不一样,以前是民间歧视,现在是执法机关的行为,是政府性歧视。
任:这表示民间歧视已上升到政府层面,如果不起诉,将来民间歧视得到制度的支持将更加严重。如果被歧视者有过激行为,将影响到社会的发展。
法晚:从提出申请到立案用了多久,证据收集进行得怎样?
李:立案用了15天。收集的证据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但道理简单,事情清楚。
法晚:您对本案有多大胜诉把握?
李:我非常自信。无论是由法院作出判决,还是最后调解解决,对深圳、河南人民都会有好处。
任:我们很有把握,如果案件被驳回,我们将上诉到郑州市中院,并且,我们会坚持要求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20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一位工作人员透露:针对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河南省高层领导已经作出批示,要求省委有关部门与深圳方面针对此事进行磋商,负责与深圳方面交涉的是河南驻深圳办公室。现在,法院已经以邮寄方式向深圳方面发出了原告诉状,5月下旬左右,此案将开庭审理。

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对此案的两种传说,有说要撤诉,有说要和解。
4月21晚,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郑水泉接受《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自己尚未从官方得到有关消息,各项诉讼工作正在照常进行。他同时表示,自己也听说两个省正在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好了,这种(不通过诉讼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他又说,4月18日,法院已将起诉书下发,目前正在等待答辩状。依照诉讼程序,答辩状将在15天之内递交至法院。届时,法院将确定公开审理的时间。 
在郑水泉看来,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民事案件,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处理。
4月22日,任诚宇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前一天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获得此案有可能撤诉。

4月23日,中央电视台《中国周刊》播出了白岩松到郑州对任诚宇、李东照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郑水泉的采访。对话内容如下:
主持人:受委屈,吃了亏,人们该怎么办?如果在嘴上问,大多数都选择坚决还击,我得讨个说法。可一落到现实当中,真能去这样做的人一下子就少多了,怕麻烦,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本周人物回顾中,两位都做出了不同的选择。苏丹红事件炒得沸沸扬扬,但只有吴忠琦站了出来,而被追究一方还真来道歉了,这个过程给了人们一个有益的启示,原来一个人也是挺有力量的。而田某面对生理需求被压制,最后被迫当中解决,似乎也是一种态度。但事实上这不是态度,而是不得不为的人本需求,更让人关心的反而是田某接下来该如何讨说法,而有关部门又该如何。我们真是很期待接下来的回答。而接下来我们选择的《中国周刊》本周人物也是在做一种回答,面对委屈和歧视之后的回答,虽然会有怎样的结果,人们现在还无从得知。但是,我们应该关注这两个人。来,接下来走近他们,不过让我们先从一张曾经在《中国周刊》里出现过的照片开始吧。 
【解说】:这就是那条半个月前曾公开悬挂的条幅,在深圳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中间的"河南籍"三个字曾是那样的醒目刺眼。如今,距它悬挂地1600公里之外的郑州, 50岁的李东照,34岁的任诚宇,两个普通的河南人,告了条幅的悬挂者,他们要对条幅的内容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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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61.52.181.229 @ 2006-10-07 12:32:30 评论
自我炒作
作者回复: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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